央廣網北京3月13日消息(記者 馮方)近日,中國證監(jiān)會發(fā)布《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監(jiān)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為配套落實《信息披露辦法》,細化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要求,加強信息披露自律管理,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組織起草了《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信息披露細則》)及《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重要內容模板(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重要內容模板》),于3月13日就相關文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信息披露細則》共七章五十一條,主要包括六大方面內容。
細化私募證券基金定期報告的披露要求
一是細化《信息披露辦法》中私募證券基金凈值披露和定期報告中財務情況、杠桿水平、關聯交易、跨境投資、流動性受限資產、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管理人報告、托管人報告等的具體披露要求。
二是進一步明確直接投資和涉及嵌套情形下投資資產的穿透披露要求。對涉及嵌套投資的,要求披露穿透后合并計算的投資資產類別、金額、比例等內容。
三是對投資資產占比超過基金凈資產一定比例的,應當披露該投資資產具體信息。
四是細化跨境投資的披露要求。對于直接或通過衍生品等間接方式投資境外資產的,應當披露投資規(guī)模、跨境投資方式、投資路徑等情況。
五是明確了《信息披露辦法》審計要求中“主要投向”的具體標準。對本年度任一季度末,投資流動性受限資產和新三板股票、場外衍生品資產、境外資產、其他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的比例單獨或合計高于基金凈資產60%的私募基金,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細化私募股權基金定期報告的披露要求
一是細化《信息披露辦法》中私募股權基金定期報告凈資產、杠桿水平、關聯交易、管理人報告、托管人報告等的具體披露要求。
二是進一步明確投資標的披露要求,包括投資行業(yè)、投資本金和賬面價值、退出方式和金額、投資架構等。
三是進一步明確直接投資和涉及嵌套情形下投資標的的穿透披露要求,對涉及嵌套的要求披露穿透后投資規(guī)模前十名的投資項目情況。
四是明確《信息披露辦法》審計要求中“管理規(guī)模較大且自然人投資者較多”的具體標準。明確基金規(guī)模超過一億元且自然人投資者20人以上的私募基金,其年度財務報告應當經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進一步明確私募基金臨時報告和清算報告的披露要求
一是明確了臨時報告“重大關聯交易”的披露內容,包括關聯方名稱、關聯關系、交易標的基本情況、交易價格、交易金額、定價依據、交易事項概述等信息。
二是細化了清算報告的披露內容,明確私募基金如預期無法在規(guī)定清算期完成清算,應當在原定清算期結束前向投資者進行臨時披露;強調私募基金完成清算前,應當按照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要求進行持續(xù)披露。
制定信息披露內容模板、明確信息披露備份等要求
一是要求管理人向投資者披露信息的具體內容應當不少于《重要內容模板》的要求,具體格式可以自定,以體現私募基金的特點。
二是明確信息披露備份平臺相關要求。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將所披露的內容在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備份平臺進行備份,投資者可以登錄該平臺進行信息查詢;信息披露備份平臺不作為信息披露渠道;協會對信息披露備份平臺信息嚴格保密,除依法配合開展案件檢查、調查外不予使用。
三是明確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文本要求、事務管理及保密要求。
加強自律管理
《信息披露細則》明確協會依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及協會自律規(guī)則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私募基金服務機構及其從業(yè)人員在信息披露活動中的相關行為實施自律管理,可以依法依規(guī)采取談話提醒、書面警示、限期改正等自律管理措施以及警告、公開譴責、限制相關業(yè)務活動等紀律處分措施。
9月1日起施行
《信息披露細則》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協會2016年2月4日發(fā)布的《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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